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款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款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施工分包合同的當事人為誰?
施工分包合同的當事人為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包合同是由兩個以上的承包人對籌建人負責,完成基本建設工程的合同。從法律關系上分析,分包有兩種情況:
1、分別承包,即各承包人均獨立地與發(fā)包人建立合同關系,各承包人之間并不發(fā)生法律關系。
2、聯合承包,即承包人相互聯合為一體,與發(fā)包人簽訂總包合同,然后各個承包人再簽定數個分包合同,將項目建設中的各個單項工作落實到每一個承包人。在實踐中,這兩種分包合同被廣泛地使用,但它們的法律效果很不相同。在分別承包中,各個承包人相互單獨地對籌建單位負責,相互之間不發(fā)生任何法律關系;在聯合承包中,承包人共同地對籌建單位負責,承包人之間發(fā)生連帶之債的法律關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款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款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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